专题推荐

    聚焦菌种“芯片”,赋能产业振兴|第四期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与菌种检验培训班成功举办

    聚焦菌种“芯片”,赋能产业振兴|第四期...

    2026年3月15日-17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中国食用菌商务网主办,山东金太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菌华宝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届羊肚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

    2026年3月15日-17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

    7月12日至14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主办,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的第三期乡村菌业专家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圆满结业。

    7月12日至14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

    2025年中国食用菌行业十大新闻事件

    2025年中国食用菌行业十大新闻事件

    梅雨季节食用菌生产管理指南

    梅雨季节食用菌生产管理指南

    蘑力绽放 食用菌科技小院点燃产业振兴新引擎

    蘑力绽放 食用菌科技小院点燃产业振兴新...

    青海发布十严禁!明确冬虫夏草经营“红线”

    发布时间:2026-05-1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当前,青海省冬虫夏草鲜草进入采集季,市场交易持续升温。为净化虫草市场环境、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虫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虫草市场及经营主体发出交易行为“十严禁”告诫书,剑指市场乱象、强化监管效能,以刚性举措筑牢市场安全防线。
     
    告诫书明确划定十大经营“红线”,实现监管无死角。
     
    在经营资质上,所有虫草经营者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亮照经营,从事野生冬虫夏草销售的,需登记相关经营范围并取得林草部门许可,杜绝无照经营;在分区经营上,针对消费误导问题,推行人工与野生虫草分区分柜销售,集中交易市场合理布局,零散经营者规范存放销售,从源头规避混淆;在价格监管上,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标识真实,人工虫草外包装需显著标注,严禁虚假标注、价格欺诈;在诚信经营上,销售须主动明示产品属性,如实提供产地、采集年份等信息,严禁虚假冒充销售;在营销宣传上,严禁夸大功效、严禁涉及疾病治疗,宣传内容真实合法;在标识标注上,要求标识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在人工虫草包装上标注“天然”“野生”“雪域高原”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在质量安全上,经营者需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禁销售劣质虫草及造假增重行为;在计量监管上,严禁使用不合格、作弊类计量器具,杜绝缺斤少两,保障交易公平;在网络监管上,严格执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杜绝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直播运营主体需公示资质并留存直播记录不少于三年;在许可经营上,强化野生冬虫夏草全链条溯源,严禁无证、超许可经营及伪造、租借许可凭证等行为。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虫草时务必保持谨慎,建议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产品资质及相关检验报告,拒绝购买来源不明、无标识的虫草。切勿轻信“包治百病”“预防癌症”等虚假宣传,理性看待其滋补功效,不盲目追求“天价”虫草。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掺假售假、价格违法、虚假宣传、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保存好购物凭证、交易记录、宣传资料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青海市场监管)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青海发布十严禁!明确冬虫夏草经营“红线”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虫草市场及经营主体发出交易行为...

    2026-05-20 13:57:52

    西藏:那曲中院联合多部门发布《那曲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令》

    近日,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正式发布全区首个《...

    2026-04-23 08:48:27

    青海发布十严禁!明确冬虫夏草经营“红线”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虫草市场及经营主体发出交易行为...

    2026-05-20 13:57:52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