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农业部门将对食用菌等主要农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据悉,各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市局监督抽检计划制定抽样方案,结合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登记情况和农产品上市季节,安排抽检品种和数量,并及时报告市局;对每个抽样组至少安排2名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负责具体的抽样操作工作,确保抽样全程符合法定程序,并按相关要求在抽样单上签字;作为监督抽查主体,负责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约谈有问题的生产主体,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检打联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市局反馈处理结果。
抽检工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要建立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单位数据库,并从数据库中抽取受检单位名单;要求随机抽取监测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监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于检测结果,县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初检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查,认为确需复检的,上报市农业局。一旦确认样品不合格,应立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跟进,及时启动执法调查程序,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农业局将把监督抽检结果纳入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必要时通报至当地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