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韩长赋部长签发2019年第1号农业农村部部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保护名录(第十一批),共有50多种,其中包括9种食药用菌,分别是:金针菇、蛹虫草、长根菇、猴头菌、毛木耳、蝉花、真姬菇、平菇(糙皮侧耳、弗罗里达侧耳)、秀珍菇(肺形侧耳)。
新年首次部长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的,旨在加强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据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原农业部不断发布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增加受保护的农业植物种类,促进了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快速增长,加快了优良品种创新和推广应用。
此次农业农村部发布新一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扩大了保护种类,顺应了产业发展需求,为更多的育种者提供了公平的制度环境,激励更多领域的农业育种创新,促进成果转化。
在这次植物保护品种目录中,食药用菌占了9种,对食药用菌的保护、育种和开发是一大利好,有利于促进我国食药用菌种业发展,为实现建设食药用菌强国増添了新动能。
植物新品种,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农业部不断发布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增加受保护的农业植物种类,促进了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快速增长,加快了优良品种创新和推广应用。
农业部此次发布新一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扩大了保护种类,顺应了产业发展需求,将有效调动育种家创新积极性。另外,发布第十一批名录为更多的育种者提供了公平的制度环境,激励更多领域的农业育种创新,促进成果转化。
为做好第十一批名录的后续工作,农业部将加强品种保护能力和队伍建设,加大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中心及分中心等测试机构投入,提高品种保护受理审查和DUS测试水平,加快品种保护授权速度;严格按照《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品种权侵权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词条解释: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编辑:中食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十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