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里龙江省食用菌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里...

    2024 羊肚菌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大会

    2024 羊肚菌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大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药用菌与林下经济发展研讨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胜利闭幕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安全吃菌知多少

    安全吃菌知多少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江苏:大规模实施开发桑黄人工培植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1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近期,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与江苏正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定江苏省首个珍稀药用菌产、学、研示范基地项目,这标志着被誉为“森林黄金”的药材——“桑黄”,将在该省进行大规模的人工培植,这也将为整天被病魔折磨的癌症患者带来福音。
      据了解,此次由江苏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牵头实施开发的桑黄人工培植项目,规划建设面积350亩,一期占地60亩,目前拥有35个人工栽培大棚,正在进行桑黄人工栽培标准化技术示范培植。这个项目不仅填补了江苏省桑黄人工培植的空白,同时为实现科技成果产学研一体化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新华网)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湖北远安马家坪村桑黄基地:18个大棚培植约6万袋菌段

    在位于湖北远安县茅坪场镇马家坪村的桑黄种植基地,工人...

    2024-09-30 10:24:45

    湖北远安县: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桑黄产品核心产区”

    湖北远安县: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桑黄产品核心产区”

    湖北远安县持续做好标准化桑黄菌包和菌棒繁育基地建设,...

    2024-09-24 09:31:40

    湖北远安县:桑黄种植规模达30万袋

    近年来,被称为“中国香菇之乡”的湖北远安县调整食用菌...

    2024-09-23 10:53:42

    湖北远安县:延伸桑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湖北远安县:延伸桑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近日,湖北远安县与三峡大学合作完成的湖北省首个《桑黄...

    2024-09-23 09:16:42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玉到山东夏津调研桑黄产业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玉到山东夏津调研桑黄产业

    5月20日,中国中药协会菌物药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暨2024菌...

    2024-05-22 12:02:15

    【代表谈食用菌⑫】做大做强有机桑黄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代表谈食用菌⑫】做大做强有机桑黄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吉林省人大代表,安图县新合乡西片中心村党委副书记,北...

    2024-02-01 10:17:03

    湖北远安:10万袋试种桑黄喜获丰收

    湖北远安:10万袋试种桑黄喜获丰收

    日前,湖北远安县茅坪场镇马家坪食用菌科技示范园试种的...

    2023-10-26 09:14:34

    西藏首次试种成功的桑黄获收

    西藏首次试种成功的桑黄获收

    连日来,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食用菌团队迎来...

    2023-09-05 09:00:48

    桑黄提高免疫力及抗辐射作用

    桑黄提高免疫力及抗辐射作用

    1968年,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的课题小组,将肉瘤癌细胞...

    2023-08-30 09:21:48

    吉林安图县:千济方桑黄食品加工项目“钱”景可观

    近日,在千济方(吉林)药材有限公司桑黄食品加工项目现...

    2023-04-17 15:59:13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