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的松茸从曾经每500克上万元跌至百元,成为舆论热议话题。即使松茸价格下降,也并未改变其濒危的事实。松茸一直是我国二级濒危保护物种,近日,首次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世界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松茸保鲜期只有3天,曾大量出口日本等地。今年,受疫情影响,出口困难,加之阴雨天较多,松茸产量高,造成价格大跳水,但这并未改变松茸资源锐减的现状,日渐枯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但近些年来,松茸采集常处于“杀鸡取卵”的滥采中。在利润驱使下,一些采菌人对小于5厘米的童茸和可以产出孢子的老茸也不手软。这种掠夺性开采不仅加大了野生松茸资源的消耗,而且,野蛮粗放的采摘方式,还使得地下菌丝和生长环境等都受到严重的破坏,菌丝难以再次出菇,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面对这样局面,需要在政策和管理层面,加大对松茸采集的约束和规范,对于此类稀缺资源,要通过政府政策、措施的支持引导,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采集,为物种生长赢得喘息之机。
具体而言,可实行分级采收和销售措施,保护菌塘,禁止采摘未达标准的童茸和开伞的成熟菌,只采收达到5厘米的、符合条件的松茸等办法。同时,在采摘时须方式得当、科学留种,促进菌丝体生长发育。此外,可推广封山育茸和承包经营模式,建立志愿者队伍,对科学采集以及采后保护等问题进行规范和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