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古田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化解了一起因食用菌加工引发的合同纠纷,帮助菇农挽回损失。
案件详情
据悉,古田县大桥镇居民陈某某花费七万元购买了一批滑菇原材料,分批次在刘某某的烤菇厂加工。首批成品运至后,陈某某未依惯例及时支付加工费用,而是提出待第二批运货时统一支付。于是,当要运输第二批滑菇时,刘某某要求陈某某付清两次费用才能将滑菇运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由于双方系首次合作,且未签订加工合同,既无信任基础又缺乏合同共识,多次协商未果后导致矛盾升级。陈某某报警称刘某某不当占有,大桥派出所出警后引导双方到大桥司法所进行调解。大桥司法所快速响应,立即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和结果
首次调解中,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充分了解双方诉求。一方担忧未及时移栽入棚的滑菇可能导致产量严重受损,明确表示拒收第二批次货物,并要求刘某某赔偿经济损失。另一方表示,只要陈某某结清两批次的加工费用,可立即将货物返运,同时强调自己不会接收该批滑菇,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为尽快止损,调解员马上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员为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并寻求减少损失的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将第二批滑菇所有权转让给刘某某,刘某某自愿放弃两次加工费,并一次性支付陈某某滑菇费用。(来源:古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