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王瑞平)乡村文化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文化建设意识有待提高,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够,文化市场体系不健全和文化人才队伍亟待加强等。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加强乡村文化的建设要求:
创新管理,扩大投入;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预算增长不低于当年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是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四是推广村民评议等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
整合资源,培育特色;以乡村文化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立足黑土文化、冰雪文化、边疆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推进相关题材影视节目和文学艺术创作;
二是积极传承民间表演艺术和民俗活动,把赫哲族鱼皮画、鄂伦春族剪纸、东北二人转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乡村文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通过举办国家新设立的“中国农民丰收节”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民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形成集产品开发、果园观光、农家游于一体的农村文化产业。
丰富载体,扩大影响;不断满足农民多元文化需求。
一是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加快数字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项目建设;
二是通过开展书画展、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等活动,为乡村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平台;
三是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
农耕文化是我国从未间断的一种文化。作为农业大国,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母体和基础。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底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多种功能、多元价值,让农业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就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这就需要从被淡忘的农耕文化价值入手,在更深层次上,认识中国广大农村蕴含的丰富文化资源的价值,认识农村居民传统风尚道德的积极与健康的本质属性,不断擦亮农业文化遗产“招牌”。